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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2007年培养方案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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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全国100所院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(MPA)联合发布

 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

  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

  1、培养目标: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是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,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,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专门人才,公共管理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。

  2、学制与学位授予:基本学制为学分制,修业年限2—4年。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。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、研讨、模拟训练、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。教学内容强调学以致用。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撰写学位论文。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、案例分析、调研报告、对策研究、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,授予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。

  3、课程设置:由核心课、专业方向必修课、选修课构成。核心课程9门: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、外语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政策、政治学、公共经济学、行政法、定量分析方法、信息技术及应用。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方向和自身特色、优势,自行安排;各培养单位还开设具有现实性、前沿性和启发性的专题讲座课。总学分总共不少于42学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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